依据《西安音乐学院附中“三好学生”评选条例》的有关规定,根据学生在该学年学习成绩及各方面的表现,经班级评选,班主任推荐,学生工作室审查,附中校务委员会2011年9月6日研究决定,对以下23名获得“三好学生”称号的学生予以表彰奖励:
望获奖学生发扬成绩,再接再厉。学校号召全体学生刻苦努力,为“建设符合一流音乐学院要求的附中”共同奋斗。
此决定!
西安音乐学院附中
2011年9月6日